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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600802):福建水泥2022年完美体育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发布时间:2023-05-18 07:17:57人气:

  完美体育官网入口现场会议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福能方圆大厦12层本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5日

  6.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宣布第9、10、11项议案关联股东名单及非关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11.复会,宣布议案投票表决情况和结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 12.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决策部署,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规范行使董事会各项职权,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大力推动公司增收节支和减亏控亏。现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面对水泥量价齐跌、成本高涨的双向挤压及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公司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企业“三提三效”行动,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持续深化“系统成本最低、区域市场领先、创新驱动发展”三大能力。

  努力克服市场低迷、燃煤价格高企的不利影响,增收节支、减亏增效,以“资源掌控”“节能降碳”“人效提升”“营销升级”为抓手,推进企业全面提质增效。

  全年公司生产熟料 738.46万吨、水泥 890.81万吨,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14.41%和17.69%;销售水泥(含商品熟料)909.37万吨,同比减少15.69%;实现营业收入 259,054万元,同比减少 28.37%;实现利润总额-37,305万元,同比减少176.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64万元,同比减少178.26%。

  顺昌炼石技改项目,实现达产达标,完成 8个子项目的验收工作。安砂建福二期项目进入收尾及消缺整改工作,全年整改率达 91.49%,加快推动项目竣永安建福4500T/D生产线日成功投料,窑日产量、标煤耗、熟料综合电耗主要技术指标基本达到预期。

  全年,公司持续做好安全环保各项工作,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牢固树立安全、绿色发展理念,安全环保工作总体运行平稳,年度安全生产无事故,环保达标排放;大力做好生态恢复治理,绿色矿山建设持续推进。

  2022年,是公司的换届之年。公司提前筹划,积极沟通有关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于9月15日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同日董事会重新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保障了公司治理的完整和新老衔接。

  (二)结合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今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公司按照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结合上市规则等修订情况,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 和“三会”议事规则,制定并实施落实董事会职权的工作方案和董事会授权工作方案,增订、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共计14项,顺利收官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美体育。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年内公司按预约时间披露了年报、半年报、季报,及时披露了临时报告 32个,非公告上网文件 38个。及时如实地向社会公众披露了公司在日常经营、发展中发生的重大事项,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注重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交易防控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登记和报备工作。

  网站后的第一时间,发给全体董事监事高管阅知。公司披露的重大信息,均按上市规则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及时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上披露,未存在延迟披露的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2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担保计划、融资计划、换届选举董监事等19项议案,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依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职。

  年内所有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均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预算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同意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华兴所出具的标准内控审计报告;审阅了年报工作计划,对财务报告初稿、终稿进行审阅,并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关注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和讨论。

  预算委员会审核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报告》《关于高管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召开 6次会议,审核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公司经理层成员选聘工作方案》。

  公司董事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长还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各项制度的制订和完善,督促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加强董事会建设,确保董事会工作依法正常开展。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事项。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深入讨论、充分质询;对公司的发展决策、发挥各自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部分董事还通过实地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中实际存在的问题,为独立、更好履职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

  2022年,除独立董事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每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公司内部董事依其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应薪酬考核制度;其余董事均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2022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2次股东大会,通过了19项决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董事严格执行并督促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包括预算、利润分配、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信贷融资、担保、集团财务公司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等决议事项。

  2022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积极履行了经营管理职责。公司着力提质增效、增收节支,持续推动节能降碳,细化降碳四年行动方案,推进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创新应用,实现标煤耗、熟料综合能耗阶段性目标;结合价格双降压力下,坚持行业自律引领,优化市场布局,稳定核心市场,实现省内市场占有率略有提升;技改项目实施进度、效果达预期;推进数字化转型,持续完善优化智能物流系统,实现全覆盖和再升级,并入选2022年度福建省国资系统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推动实施顺昌炼石安环管理数字化项目,为后续实现设备远程诊断及故障排除奠定基础;持续完善风控体系,建立健全生产过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公司管理基础、资产质量、综合实力不断夯实和提升。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在每年结束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进行综合考评,确定绩效等级和绩效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请参阅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始终秉持为投资者服务的态度,努力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网站、电话会议、现场接待、上证 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听取投资者的声音,耐心解答投资者的问题,促进投资者价值认同,加深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2022年,公司获得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A类评价。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发挥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加强董事会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持续做好风险管控与对重大事项的科学高效决策,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为实现公司年度计划及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3年董事会主要工作如下: (一)推动实现新年度经营计划

  2023年,水泥行业面临需求预期减弱、环保低碳持续加码、成本居高难下、降碳创新投入等诸多挑战和压力。2023年,公司生产经营目标为水泥产量 920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政策,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战略引领,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计划,科学做好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以“资源掌控”“节能降碳”“人效提升”“营销升级”为重点工作,持续打造“系统成本最低、区域市场领先、创新驱动发展”三大能力,强化降本增效,锐意创新驱动,培育组织能力,推动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推进绿色低碳安全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全年经营目标计划。

  一是要按照证监会《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要求,持续推动公司进一步构建有效的治理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和内控制度体系,筑牢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石。

  二是加强董事会职能落实,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深化党建融入公司治理,确保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探索实践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同频共振、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侧重做好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职能,严格执行并督促经营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议,充分保障经营层依法履行职责。

  三是建立工作联系机制,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战略委员会将加强公司战略引领职能,在聚焦公司“十三五”规划检讨的基础上,对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市场、公司内部等环境进行充分分析,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进行定位,指导公司修订或者制订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与评估,对公司拟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和评估。为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明确各委员会在公司相应的工作联系部门:发展投资部对应战略委员会、财资部与审计室对应审计委员会、董秘办对应提名委员会、人力资源部对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财资部对应预算委员会,同时董秘办为工作联系机制的总协调部门。

  一是着眼于进一步发挥董事会战略决策职能,围绕公司今年工作重点,以推动节能减排低碳绿色发展、加快智能制造赋能转型等为主题开展专题调研,增强董事会掌握行业发展趋势的履职能力。二是组织董事参加行业、交易所、自律组织协会举办的相关培训及会议,及时掌握最新监管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提高重要决策的前瞻性和合规性。三是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组织参加定期业绩说明会和相关机构交流会,听取中小股东和其他资本市场参与方的意见和建议,增进与资本市场、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有效传递公司战略和核心竞争力。

  展望 2023年,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将努力履职尽责,不负广大股东重托,坚持科学决策、规范公司运作,确保公司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以及公司财务、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监督,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2022年,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李峰、彭家清、张姝、叶凌燕、肖元生、李日亮、林红七名监事组成,其中李峰为监事会主席,肖元生、李日亮、林红为职工代表监事。

  2022年9月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彭家清、李峰、张姝、叶凌燕、李日亮、施恒亮、黄乐萍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其中彭家清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李日亮、施恒亮、黄乐萍为职工代表监事。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7项议案,形成决议并按规定披露。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参与了重大事项的讨论,对公司的重大决策程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预决算、会计政策变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有:向关联方借款及集团财务公司金融服务;采购煤炭、脱硫石膏、矿粉等原燃材料;销售水泥;接受直购电技术服务等。监事会认为:上述各项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中的正常交易行为,交易定价政策明确透明、具有可操作性;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

  报告期,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变更会计政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458,248,4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325,859.20元,于2022年7月15日实施完毕。监事会认为:分配方案兼顾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

  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切实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适时提醒有关人员严格遵守证券市场相关规定,履行内幕信息保密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利用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总结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实现营业收入259,054万元,营业利润-36,721万元,利润总额-37,305万元,净利润-31,330万元,归母净利润-24,26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26,532万元。

  3.基本每股收益-0.5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5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24%;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57%。

  4.资产总额419,346万元,净资产153,501万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资产负债率60.41%,流动比率28.41%,速动比率9.40%。

  2022年公司实际实现净利润-31,330万元,比预算51,000万元减利82,330万元。原因如下:

  1.公司水泥平均售价282.14元/吨,比预算345.00元/吨低62.86元/吨,减少主营业务利润55,811万元。熟料平均售价286.16 元/吨,预算无。

  2.公司水泥平均销售成本284.98元/吨,比预算256.67元/吨高28.30元/吨,减少主营业务利润 25,127万元。熟料平均销售成本 302.62元/吨,预算无。

  3.公司销售水泥887.80万吨,比预算1,200万吨减销312.20万吨,减少主营业务利润27,575万元。

  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20708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7228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12534万元。

  本年度现金总流入 405,172万元,其中: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流入现金260,343万元,收到的税费返还 1,646万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910元,收回投资所受到的现金7,425万元,取得投资收益流入现金4,107万元,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流入现金41万元,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543万元,向银行借款121,157万元。

  本年度现金总流出 420,574万元,其中: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支付现金232,843万元,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628万元,支付各种税费12,717万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419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18,717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627万元,偿还银行借款及到期债务 98,283万元,分配股利及支付利息 10,104万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6万元。

  13.预计实现利润总额 7,000万元,实现净利润 5,25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9,445万元。

  综上,预计全年营业收入 308,238万元,成本费用 303,92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673万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636,496.68元,根据公司章程,本年度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审议,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37.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31.8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现将致同所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信息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 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6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 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蔡志良,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旭,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023年度审计费用137.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1.8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根据公司年初资金结存情况,结合公司2023年度全面预算、本年项目到期及公司现有的资金状况,提出2023年度融资计划。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申请授信额度控制在 306,000万元以内,时点融资余额管控在202,935.28万元以内。计划明细如下表:

  为确保年度融资计划得以顺利实施,公司新增办理或原已办理抵质押资产在2023年度办理或继续办理相应抵、质押融资,具体计划如下:

  (1)向中国银行申请融资额度5.6亿元的项目,继续以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土地进行抵押;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及统筹公司融资安排,根据公司2023融资计划,提出2023年度担保计划。

  授信额度7,500万元,担 保方按持有安砂建福股权 比例提供担保,福建水泥担保6,000万元,建材控 股担保1,500万元。

  授信额度56,000万元,福 建水泥提供全额担保,建 材控股按持有安砂建福股 权比例提供反担保11,200 万元。

  说明:上表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以当前有意向的合作银行划分,实际融资时或因融资条件因素影响导致被担保主体或是融资银行的变化,届时以实际融资主体、融资银行、融资金额以及被担保主体为准,福建水泥合并担保总额度不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的子公司2022年度有关财务会计数据如下(已经审计):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为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产负债率低于50%,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且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为提高办理担保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根据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限,决定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原担保到期重新办理续贷担保、对新增银行提供担保等事宜。授权期限从本计划生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生效时止。

  为落实矿山资源掌控工作计划,公司拟借助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华厦设计院)的专业优势以及福建省内矿山技术服务评审优势,与之签订为期三年的矿山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有关情况如下: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将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以建筑工程、生态环保和安全科技为主业,专业门类齐全的综合性科研设计技术服务和咨询企业。该公司创建于1958年,法定代表人:黄金平完美体育,注册资本:7681万元,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福能方圆大厦6至11楼,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住房租赁;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华厦设计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以前年度,华厦设计院通过参与招投标方式与公司具有多年的业务合作关系,中标业务均正常履约,其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不存在因违约等对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2022年为公司提供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技术服务,发生交易272.6万元(不含税),其中矿山技术服务117.06万元。

  本协议涉及的技术服务事项的取费标准均按国家或者地方发布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基准,以基准价格的60%或70%向公司收取服务费。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矿山类项目建议书(投资方案)、可研(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概念性方案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单体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排土场专项设计(含回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监理、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由乙方管理的公司福建省福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等技术服务。

  1.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委价格 [1999] 1283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价〔2000〕房字422号)收费标准,按标准的70%计取,不足4万元的按照4万元计取。

  排土场专项设计)费用: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收费标准(专业调整系数1.1),按标准的60%计取,不足4万元的按照4万元计取。

  3.监理服务费用: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等文件相关规定,按标准的60%计取。

  4.环保咨询、水保咨询类编制费用(不含监测费用):报告书编制费用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25号)收费标准的 70%计取;报告表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5.安全评价报告费用:参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矿山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收费标准的批复》闽价【2004】服 449号文,第三条“三同时”评价收费标准,安全预评价报告按照该收费标准的70%计取;安全现状及验收评价按照收费标准的70%计取;不足4万元的按照4万元计取。

  6.三合一方案:新建、改建、扩建矿山项目三合一方案以及三合一方案修编项目按照10万元/个矿山计取。

  1.原则上甲方可以但非必须将上述各项单项合同额在 100万以下的乙方资质范围的业务以直接委托方式委托于乙方(EPC项目、公开招投标的项目、甲方有特殊需求、乙方不具备能力完成的项目除外)。甲方根据具体项目的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任务向乙方下达任务委托函,具体权利义务由双方商定后另行签订合同。

  2.在项目的投资决策、工程建设、项目运营等阶段,采用全过程咨询服务模式推进合作。根据项目特点,可灵活采取不同类型咨询服务组合,同时共同商定合作的商务边界条件。

  3.根据乙方前一年度承接甲方项目情况,签订合同金额超过 300万元情况(投资额小于100万元)3个。

  4.具体项目由公司或公司下属基地工厂与关联方或其管理的公司(福建省福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根据各权属单位的实际需要,借助关联方及其管理公司(福建省福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等)的技术优势以及福建省内矿山技术服务评审优势,能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重点为公司矿山资源掌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公司遵循商业规则,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公司业务经营没有产生严重依赖,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燃煤供应的稳定性,公司拟借助关联方在煤炭资源和采购供应方面的专业优势,根据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分别与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福能物流)、深圳市润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润丰贸易)签订煤炭采购框架协议。有关情况如下: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协议对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福能物流成立于 2018年 11月,系经福建省国资委批准设立的国有商贸流通企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晓良,注册资金 10000万元人民币,办公住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江滨西大道北侧三迪联邦大厦19层01-12商务办公。该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有:煤炭、石油制品、化工产品、建材、金属、矿产品等大宗物资的批发,道路运输以及相关的对外贸易活动等。目前该公司已和神华集团、内蒙古伊泰集团及山煤国际能源集团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除了保障福化集团权属燃煤电厂的用煤需求外,还将以集团权属港口为依托,打造能源保障主渠道。

  福能物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润丰贸易成立于2010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黄挺,注册资金40000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2001-08。经营范围:煤炭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煤炭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润丰贸易为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材控股或控股股东)49%股权。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认定上述交易对方属于与本公司存在其他特殊关系的关联法人。

  交易对方前期与本公司的交易均正常履约,其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不存在因违约等对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2022年,公司全年累计采购烟煤 92.26万吨,其中通过福能物流采购渠道供应 82.33万吨,通过润丰贸易采购渠道供应9.93万吨(因通过福能物流的物流系统,未跟本公司直接结算),较好实现了三方协同、双渠道保供、保质、控价。

  福能物流、润丰贸易与国内多家大型煤炭生产企业有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烟煤供应上具有保供、质量稳定、价格优惠等优势,且各具有自己的优势,公司与其交易定价模式均为:煤炭合同结算单价=煤炭采购成本+物流费用+资金费用+服务费(20元/吨)。

  双方根据共同确认的《采购确认单》或电子邮件进行联合采购。乙方有权参与煤炭的采购、船运、堆存、中转全流程,双方均有权查看相关资料及单据。

  以装货港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为准。如需方对商检报告结果存在异议,供方需负责与源头煤炭生产企业协调处理,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数量以装货港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水尺报告为准,进厂过磅数量与水尺数量差控制在≤8‰,超过8‰部分由双方各承担一半,并折算到结算价格中。如需方对数量有异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双方按照每一船次进行结算,每一船次货物送达需方各生产基地后 7日内双方办理结算单(供方需将其与上游供货方正式确认的结算单、装货港第三方检验报告、水尺报告、物流中转相关结算单据以及增值税复印件提供给需方),并由供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

  结算单价=A煤炭采购成本+B物流中转费用+C资金费用+D服务费,其中 A煤炭采购成本:煤炭装船港的实际采购成本;

  1.资金占用费(后付款模式下计算):以每一船次供方向上游供货方支付煤炭采购货款之日起至甲乙双方结算支付完成期间为计息时间;以甲乙双方实际结算金额作为资金占用费计算金额,以供方支付煤炭采购货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一年期参考利率 (LPR) 折合13%税率作为计息利率(合同期内税率如果有变化,按照国家最新颁布的适用税率为准),计入下一船次结算,若以预付款形式支付,则不产生此项费用;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若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模式(供方仅接收中国六大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需方需向供方支付贴现利息,按“贴现利息=票据面值*贴现率(年利率计 3%)*贴现期”公式计算;若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则不产生此项费用;

  1.预付模式:船舶抵达装货港锚地前,需方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预付款,预计金额按双方共同确认的《采购确认单》所约定的价格、数量进行计算。需方生产基地收到增值税专用后10日内,实行多退少补。

  2.后付模式:需方生产基地收到货物验收后,且收到供方增值税专用后10日内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相应货款。

  在发运过程中,当卸货港口库存煤炭数量<20000吨,且下一航次煤船预估抵达卸货港时间超过4天(96小时)时,由供方向需方发送《应急采购商函》函件,需方需在收到函件后的24小时内以复函方式告知供方,由双方共同启动应急采购。

  公司根据各生产基地的实际需要完美体育,借助关联方在煤炭采购供应方面的专业优势,有助于保障公司燃煤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公司遵循商业规则,协议中约定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公司经营没有因协议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1.购买原燃材料、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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